Skip to main content

金門教會歷史

金門基督教會是由楊勝世牧師夫婦在舊金山成立。1965年8月他們從家裏面的客廳開始了第一次的聚會,當時聚會人數是16個人。後來,因為信主人數增長,在聖靈的帶領下,教會曾轉移到其他地點聚會,包括18街YMCA 和25街的房子。直到1984年4月22日,教會遷至現址(18街378號)。在一個慶祝活動中,三藩市市長費恩斯坦的聲明1984年4月22日為「金門基督教改革宗教會日」。得到此殊榮的原因是因為教會的外展及社區活動,包括智能障礙發展學校、課後班、中文學校和愛加倍社區事工。今天,教會有三個不同語言的崇拜– 普通話,廣東話和英語,信徒人數約有450人,每個人都在不同階段的生命,一同興旺福音,將榮耀歸於上帝!

異象

我們是領人進入在基督裡的生命之橋樑

信仰

1

我們相信全本聖經六十六卷新舊約是神惟一的默示和無誤謬的真道。聖經也是所有信仰和生活的最高權威。

提後3:16-17 | 帖前2:13 | 彼後1:19-21 | 提前4:12-13 | 雅1:21-25

2

我們相信獨一永存的真神,係聖父,聖子,聖靈三位一體,同權同榮。這三而一的神,創造萬有,護持萬有,並統管萬有。

申6:4 | 太28:19 | 弗2:18

3

我們相信主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,是完全的神,也是完全的人,更是全人類的救主。藉其生,死與復活,衪為人的罪預備了贖罪祭,也成為全人類的救贖。

太1:18-25 | 約1:14; 3:16 | 羅3:25 | 提前3:16 | 來2:9 | 彼前3:18

4

我們相信聖靈是榮耀的三一真神之第三位。衪使人得拯救並與神和好,是所有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救主之人的安慰者,聖化者,與引導者。

約3:3-8; 14:16-18,26; 16:8-11,13,15 | 多3:5 | 羅15:16 | 帖後2:13

5

我們相信人是按著神的形象所造,為要榮耀神。我們相信因著人的墮落,罪便普遍的進入萬族中,並且使全人類陷於死亡。

創1:27; 3:1-6 | 羅5:12,18; 3:10-12,23

6

我們相信認罪悔改,以及接受耶穌基督為個人的救主,是罪人得著永生僅有的惟一道路。

徒4:12 | 約壹5:12

7

我們相信教會是信徒以基督為首,在基督裡聯合而成的身體。無形及普世的教會,是由各世代被救贖的人所組成,地方堂會則是無形教會的具體明證。

徒2:46-47 | 太16:18 | 弗4:4-6,11-16; 5:23

8

我們相信以水施洗,是公開宣告接受基督為救主及生命之主。洗禮象徵因著信,與基督同死,同葬及同復活。(太28:19;徒2:38-41;羅6:3-5)。我們相信所有的信徒,都應遵守主的聖餐,一同領受餅和杯,以記念基督為免除我們的罪債而死。

林前11:23-34 | 路22:19-20

9

我們相信在末日,主耶穌基督將從天而降,拯救衪的子民進入永生,並且審判惡人進入永死。

彼前4:7 | 徒1:11; 24:15 | 太25:31-46 | 帖前4:14-17

使命

敬拜

活出讚美和榮耀神的生命

團契

在上帝的家中一起成長

門訓

持續地學習活像耶穌基督

服事

透過主動的服事彼此相愛

宣教

在本地和全地傳揚福音

核心信仰

The Greatest Commandments

耶穌對他說: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愛主你的神。這是誡命中的第一,且是最大的。其次也相倣,就是要愛人如己。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。」

馬太福音22:37-40

The Great Commission

耶穌進前來,對他們說:「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。所以,你們要去,使萬民作我的門徒,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凡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,我就常與你們同在,直到世界的末了。」

馬太福音28:18-20